近日,常德津市法院在淘宝网对被执行人饶某名下的位于津市市建设路国安小区5#3号的门面进行了变卖处置,竞买人在缴纳保证金20万元后成功竞得该标的,并于法定时间内缴纳了尾款100万元,取得了该门面房地产的所有权。
津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落实司法网络拍卖的规定,采用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司法网络拍卖,此次拍卖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6万元的佣金费用,保证了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津市法院自2017年1月1日全国实施司法网络拍卖以来,已经率先在常德地区完成第一次拍卖,此次变卖也是常德地区首例司法网络变卖。(李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