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陈某被法院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出行处处受阻,生活屡屡不便,日前,陈某主动向常德市石门县法院缴纳了执行款53万元,以求解除“黑名单”。
被执行人陈某在广州市经营有一服装厂,申请人某制衣漂染公司为其提供服装洗水加工服务,一年的生意做下来,陈某欠下了50万元的加工费未付。
为催讨加工费,某制衣漂染公司将陈某诉至石门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某制衣漂染公司货款50万元及利息,但陈某并未履行。
2017年,申请人某制衣漂染公司就此案向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并未发现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找到陈某下落,于是将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打入“黑名单”的陈某,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入住星级酒店,亦不能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出行和生活处处不便,严重影响其外出洽谈业务,也影响到其商业声誉和经营发展。
为摆脱“黑名单”的影响,陈某东挪西凑,总算凑齐了全部执行款53万元,专程交到了石门法院,执行法官依法为其解除了“黑名单”。
http://legal.china.com.cn/2017-09/20/content_4162043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