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前往佘市桥镇文家村,将16万元执行款及司法救助金5万元,送到郭某手上,郭某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去年以来,临澧法院针对大部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被执行人地处农村,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佳的状况,运用多种措施开展执行和解,以责令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一点,动员申请执行人放弃一点、司法救助一点,同时减免相关执行费用的方式。该院共执行此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5件,执行标的额1350余万元,极大地减少了涉执信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鄢澧舫 孙 俊 李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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