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9月29日,常德中院召开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大会。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廖具之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饶南丙主持会议。
会上,饶南丙宣读了市直机关工委同意召开选举大会的批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左卉宣读了选举办法,全体干警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经投票选举,产生了常德中院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刘洪波当选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敏、姜业华当选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刘洪波进行了表态发言。
廖具之对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和当选的机关纪委成员表示祝贺。他强调,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立对机关党建和廉洁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机关纪委要严肃履责,按照党章、组织程序,对党员的办案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监督,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要认真履责,为加强常德法院机关党建,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