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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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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具之  发布时间:2018-01-23 15:32:20 打印 字号: |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 二O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廖具之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法院司法绩效名列全省第三,其中结案率名列全省第一;省民调测评名列全省法院系统第二,全市政法系统第一;市中院被最高院确立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津市法院被确立为全国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全市法院先后有11个集体,8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评为全市双拥工作优秀单位,司法警察支队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石门、桃源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卜玉平、桃源法院敬志恒、武陵法院刘毅被评为全市十佳政法干警。

    一、聚焦审判主业,发挥职能作用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095件,同比上升20.46%;结案45106件,审限内结案率99.59%,同比上升1.43%。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567件,同比上升13.51%;结案7172件,审限内结案率99.55%,同比上升0.19%。武陵法院案件数上升到8622件,结案率首次突破90%,达到94.32%

    刑事审判紧扣打击重点,助推平安常德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286件,判处罪犯3669人,其中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105人。积极参与“回应民调关注,打击违法犯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治安环境专项整治等行动。重点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涉枪、涉爆等犯罪案件673件。市中院审结陈某某等7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冰毒”达15公斤;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件,涉案金额40.25亿元。临澧等法院审理了刘某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传销参与人分布26个省共12.9万余人,涉案金额15.7亿元。严厉惩治侵犯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案件1124件。澧县法院审结庹某某在腊肉上喷洒农药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审结贪污、受贿、行贿等案件87件。市中院审结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杨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案。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案件3040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落实“前科封存”制度。

    民商事审判力求定分止争,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4401件。审结融资、担保、房地产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企业破产和借贷纠纷案件7145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市法院协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10.8亿元;鼎城法院审结某一重点企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393件,结案标的3.6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58件,加强依法保护。市中院审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武陵区6家歌厅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审结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土地权属案件5067件,维护民生权益。桃源法院审结杭瑞高速槽罐车泄漏四氯化钛案,妥善解决759名受害人医疗赔偿问题。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970件,稳固社会“细胞”。执行《反家庭暴力法》,鼎城、汉寿等法院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全市法院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结案9295件,调撤率38.09%

    行政审判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78件,国家赔偿案件15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07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武陵、鼎城法院通过法律手段,积极服务沅江过江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力推动项目建设。石门法院强制执行矽砂矿违法开采系列案、拆除仙阳湖非法养鱼网箱1539321平方米,服务县委“生态立县”战略,重现“绿水青山”。全市法院完善措施,努力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澧县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审判监管预防与纠错并重,助推司法质效提升。市中院审结各类二审案件2710件,改判率12.69%;审结再审案件57件,改判率24.56%。落实《湖南省法院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试行)》,明确院长、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借助数字法院案件信息监管平台,抓好审限提示与预警,办案周期同比缩短6.8天;通过定期研判、按月通报等措施,提升司法绩效;组织“千案大评查、千案大回访”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提高案件质量。

    二、突出三项重点,破解工作难题

    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抓好“执行攻坚、信访化解、司法改革”三项重点工作。

    抓好执行攻坚。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621件,执结12196件,执结标的13.8亿元,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16.26%。全市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负责的执行攻坚领导小组,组建执行团队,实行责任包保。建立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聘请执行联络员,共同破解执行难题。集中开展“执行攻坚百日大会战”“假日风暴”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等各项行动,着力化解执行难案。实行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查控存款2.37亿元,机动车1028台。推进“执转破”工作,有2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涉及执行案件103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6518万元,溢价比12.5%,节省拍卖佣金326万余元。创新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做到快速精准发放。多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855人次,司法拘留916人,限制出境18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61人。姚某某拒执犯罪一案,被湖南省高院编入十大典型案例。

    抓好信访化解。着力抓好预防减增量、化解消存量。严格办案责任,全市法院新办案件涉诉信访率控制在2‰以下。积极开展“积案化解年”活动,采取领导包案、联动协调、司法救助等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老案。市委政法委交办的113件涉诉老案,已化解97件,化解率85.84%,排名全市政法系统第一。控制进京非访工作名列全省第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

    抓好司法改革。对全市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分为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确定员额法官435名,其中市中院65名。将综合部门的员额法官全部调整至审判执行一线,免去入额法官所任综合部门职务,保留级别。构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大部分裁判文书由员额法官签发。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带头办案,办案数占比达44.19%,大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长、庭长审理。创新审判执行团队模式,安乡、桃源、石门、临澧法院组建审判执行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探索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试行格式化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探索建立院长、庭长、审管部门监督新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对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列出权力责任清单,确保权责明晰。推进司法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推行干警绩效工资制。

    三、坚持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

    强化诉讼服务。升级诉讼服务中心,提升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设立“夜间法庭”“假日法庭”“车载法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石门法院在壶瓶山设立“旅游法庭”,及时化解旅游纠纷;津市法院民商事案件巡回办案率达50%。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5%,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试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远程开庭、视频作证、电子送达,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和诉讼费减、免、缓,全市法院共为50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19万元,减、免、缓诉讼费383万元。

    参与平安众创。积极参与“三联四大”,创建无上访村(居)、社区,“平安创建志愿者”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广泛开展法律咨询、禁毒宣传、治安巡逻、矛盾化解、帮教矫正等工作,助力平安建设。

    聚力脱贫攻坚。

    四、加强基层基础,提升保障水平

    注重适度超前,突出功能完善,强化信息支撑,为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两庭”建设。

    加强联络站点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今年,市中院及相关基层法院9名干警,被纪检机关立案查处,其中2名移送司法机关,5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名免予纪律处分。市中院党组直面问题,深刻剖析,严肃整改。

    高度统一思想,积极支持配合。

    开展集中整训,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监管教育,严控办案风险。

    突出整章建制,确保长效实效。

    六、诚恳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

    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让干警将外部监督转化为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内生动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汇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充分听取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建议,促进审判执行工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邀请检察机关负责人列席审判委员会6次,审结刑事抗诉案件10件,其中改判5件,发回重审1件。

    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适应的矛盾现实存在,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警办案程序意识不强,效率不高,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对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践行不够实,“六难三案”问题没有完全杜绝。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近几年,干警总人数基本没有变,案件数从2012年的20105件增长到2017年的48095件,审判执行任务成倍增加,工作压力逐年加大,队伍不稳定、职业尊荣感不强,人难招、人难留已成突出问题,今年计划招录81人,实际招录52人,另有26名干警调离或辞职。三是重点工作有待突破。基建任务仍然艰巨,“两庭”建设负债重,信息化建设缺口大;面对缠诉闹访缺乏有效手段,一些信访老案还没有得到化解;找人难、寻财难、资产变现难、拘留人员关押难、拒执罪打击难始终制约执行工作。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和克服。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队伍建设力度,促进干警整体素质新提升

    二、加大依法办案力度,凸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作为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黄赌毒、黑拐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严厉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非法传销等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法加大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民商事审判坚持民生优先和新发展理念。依法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和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既要办好大案,也要办好小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出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提示,依法审理涉企案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创新创业。行政审判坚持“监督与保护”并重。公正高效审理征收补偿、行政处罚、工伤等各类行政案件,规范征地拆迁等非诉执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实现综合配套改革新突破

    继续抓好法官员额制改革,建立员额法官动态进退机制。加快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建立法官专业委员会,推广审判执行团队改革经验。确立类案带头人,改革庭审方式,实施“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和裁判文书“瘦身”工作。建立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管部门监督新体系,采取程序预警、质量评查、审级监督、文书公开、及时纠错、终身追责的办法,提高质效。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和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办案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责任追究规定,严防说情打招呼。按要求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工作,理顺关系,强化保障。

    四、加大执行攻坚力度,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新目标

    五、加大司法为民力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

    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力度,适应现代化司法保障新要求

    七、加大自觉接受监督力度,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进步


  转自《常德日报》2018年01月17日   http://cdrb.cdyee.com/html/2018-01/17/content_570126.htm?div=-1

来源:《常德日报》
责任编辑:文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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