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淑军)桃源县法院近日召开的院务会议提出,2018年将以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与效率为中心任务,拉开了“案件质效提升年”的序幕。院长刘智指出,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是法官的“面子”、法院的“牌子”,“案件质效提升年”就是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做到司法质效更优、为民措施更实、法官形象更好。
2017年,桃源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359件,结案5137件,同比增加1232件和1513件;结案率95.86%,同比增长8.05%,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6。为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全院干警早谋划、早动手,积极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优化审判、执行团队建设和办案团队标兵评选机制,完善“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讲评”制度,确保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结案率保持95%以上,用高质量、高效率的实践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转自:《常德日报》2018年01月16日 http://cdrb.cdyee.com/html/2018-01/16/content_570000.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