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5月9日,桃源县法院印制5000余份“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将张贴至全县各乡镇、社区、村、组,达到“人人知通告,户户晓执行”的社会效果,形成社会舆论共识,让被执行人生活在敦促履行义务的社会环境中,自觉履行义务,进一步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