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石门法院铁腕执行获当事人锦旗“点赞”
分享到:
作者:皮曼婷  发布时间:2018-06-14 10:46:14 打印 字号: | |
  6月11日上午,一面写有“冷面寒铁 法不阿贵”的锦旗被送到石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感谢办案法官及执行局全体干警高效办案,使当事人陈某云顺利拿到近20万元的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陈某云与被执行人钱某清、李某贵等人合伙入股了石门县某合作煤矿,2013年6月,陈某云以家庭困难为由申请退股,在向其他合伙人主张退还财产份额过程中,发生争议,闹上了法庭。2017年12月,法院判决钱某清、李某贵清偿陈某云退伙款项近2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商量清偿退伙款项事宜。被执行人分两次共交纳了执行款约10万元,法院通过银行扣划约3万元,余下的尾款一直未付清。6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两被执行人,对其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两被执行人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同意一次性将余下的退伙款全部结清,至此,该案得以全部顺利执结。
来源:石门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