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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法院:夜间出击再发力,情法并存案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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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曼婷  发布时间:2018-07-04 08:24:51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晚,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组织夜间突击行动,顺利执结一案。

2014年9月初,曾某承揽了石门县某幼儿园砌坎工程后,以口头约定的方式将该工程转包给张某,张某再转包给李某。李某随后联系了王某,负责为该工程砌坎。施工过程中,王某在用大锤碎石时,被飞溅的小石子击伤右眼,并入院进行诊治。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判决三被告李某、张某、曾某连带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张某均凑齐全部赔偿款,唯曾某迟迟不肯履行判决义务,对于法院的多次传唤,也置之不理。6月20日晚,执行法官来到曾某家中,曾某正巧在家,于是将其传唤至法院。起初,曾某态度强硬,其妻也拒绝拿钱赔偿。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只好拨通曾某女儿的电话,给曾某的女儿做工作。经法官耐心的释法,曾某的女儿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为父亲凑齐全部赔偿款,该案得以全部执结。

来源:石门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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