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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法院一起拒执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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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思妍  发布时间:2018-07-11 16:04:04 打印 字号: | |
  7月10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0起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其中,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吕某某拒不执行判决案被纳入其中。

  案情回顾:关于吕某某及其公司与某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中,鼎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吕某某及其公司给付尚欠某租赁公司到期未付的设备租金、返还某租赁公司相关设备等,判决生效后,吕某某多次拒绝执行,2016年10月18日,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吕某某罚款人民币4万元,对其公司罚款人民币20万元。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吕某某将其公司收到的来款合计五百余万元和9套房产,转移和登记在他人名下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法院的民事判决。检察院以常鼎检刑诉(2018)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8年1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鼎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吕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吕某某藐视法律,有能力执行而多次拒绝执行,并非法转移财产,严重失信,触犯了刑法。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的做法具有典型警示作用。吕某某拒执案入选全省十大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对树立司法权威、基本解决执行难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既充分发挥刑法的惩罚、教育、预防功能,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增强了一线执行干警们的信心,又依法打击震慑了一批“老赖”, 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来源:鼎城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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