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安乡法院始终坚持以党建工作为主线,贯穿司法体制改革始终,在整合审判资源、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践行司法为民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52件,同比增长20.02%;结案2641件,同比增长40.40%;结案率95.97%,服判息诉率90.96%,同比分别上升13.94、2.96个百分点;平均审执时间57.8天,同比下降27.1天。主要做法:
一是以党建为引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上级法院和县委的支持下,实行司法权扁平化管理,院领导全部回归审判一线办案。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0个,每个团队按“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或“1名主审法官+1名书记员”的结构组成办案单位。完成审判委员会改革。将委员人数21人精简至9人,因委员过多而导致发表意见不充分、研究讨论不深入等情况得到有效解决。设立民事、执行、刑事(行政)3个专业法官会议,为审判执行咨询,信访、接受监督案件回复,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协助院长、其他院领导监督“四类案件”提供了专业意见,统一了类案裁判尺度标准和法律适用。2017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8日,全院法官人均结案同比增长95.91%,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增长2.8个百分点,平均审执天数同比减少37.8天。
二是以党建抓落实,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选机关党总支。将党支部建立到每一个团队上,保证党务、政务、队伍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明确文书签发权和审判责任,保证司法权运行过程中的主体既有授权,又有限制。严格审判监管。积极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出台《关于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院领导、团队负责人对“四类案件”的重点监督。实行作风责任连带制,在干警作风纪律上层层压实院领导、团队负责人、干警主体责任。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谁裁判谁负责”的员额动态管理,确保员额“进出”有序。
三是以党建促保障,规范机关精细化管理。实行经费统管。办案差旅费以法官办案总数核定额度,据实开支,并将案件数和质量与绩效、法官等级和职级待遇挂钩。规范制度约束。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安乡县人民法院制度汇编》,包括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和政务管理3大版块70余项制度,规范干警言行,保障执法办案。丰富活动开展。组建法官宣讲团送法进校园,倡议党员干部参加岗位奉献活动,如爱心助学、志愿服务等。
四是以党建带发展,不忘初心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和12个乡镇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综治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大法院调解、和解力度,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对司法需求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