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您,这么快就能拿到钱了。”近日,梁某边说着感谢的话,边将印有“神速执行、秉公执法”的锦旗送予武陵区法院王中鑫法官。
事情要从2017年初说起,当时梁某已经在常德市某美容美发中心工作一年有余,因假期问题与美容美发中心产生矛盾,遂离职。但该中心拒付梁某部分工资,梁某将该中心及其经营者聂某起诉至武陵区法院,经武陵区法院判决生效,该中心应支付梁某工资、赔偿等各项损失1万余元,由于该中心不履行义务,2018年初,梁某申请强制执行。王中鑫法官承办该案后,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聂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该美容美发中心已于2017年注销,案件一度没有进展。后经王法官多方了解,才知道聂某并非这家美容美发中心的实际经营人,聂某的叔叔李某才是实际经营人,聂某只是挂名,而且聂某才刚刚参加工作,确无可供执行财产。而李某正是知道这一点,就怀着侥幸心理,觉着这个钱能赖着不给。
王中鑫知道,这个案子的突破口还是在李某身上,但是他又确实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只能从聂某入手,于是依法将聂某银行账户予以查控,并向李某说明,如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聂某以后无法贷款,同时,法院可以依法拘留聂某,这会对聂某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听说要拘留聂某,李某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法官履行了义务,至此,该案被迅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