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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趁“热”执行,32天内拘留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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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杰 李瑶瑶  发布时间:2018-08-30 11:07:54 打印 字号: | |
  炎炎烈日,阻挡不住执行干警奔忙的脚步,7月23日(大暑)至8月23日,桃源县人民法院掀起“伏日猎赖”风暴,趁“热”执行,短短一个月,司法拘留29人,通过司法拘留结案26件,执行到位标的5650540元,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判处1人。

   8月6日,该院执行法官远赴千里之外的广东对被执行人龙某进行司法拘留, 8月8日,被执行人龙某交付执行款325000元,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8月13日,申请执行人江某、谢某将一面“执法公正、心系百姓”送到桃源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人员远赴广东,将执行款追回。据了解,8月6日,执行法官曾平接到电话,称被执行人龙某在广东打工,当即通知团队人员,前往广东执行。执行干警当天上午9点出发,晚上8点才抵达广东,刚刚完晚饭,执行法官曾平就接到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龙某,曾法官顾不上舟车劳顿,二话不说带着团队人员将龙某抓获。当晚执行干警便带着龙某返回桃源,8月7日上午九点,龙某被送入桃源县拘留所。8月8日,龙某亲友即送来执行款。

   “我真的没有钱,自己的车子都因为欠别人钱被扣了,今天能开车过来还是找对方临时借用的,现在身上只有5000元,如果申请人同意少5000元,我现在就联系朋友借款,筹集另外20000元”,“我不同意,你必须按照法院判决书内容,偿还我30000元”。 8月21日,该院调解室内被执行人以没钱为由希望申请人免除其部分债务,但双方未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不料,前一秒还在“哭穷”的被执行人一带上手铐态度瞬间转变,表示自己有履行能力,除身上有5000元现金外,自己开的车里还带了25000元现金,并直接带着执行法官到车内拿钱,当场交付了30000元执行款。

   据悉,该院执行工作一直居于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伏日猎赖”专项行动结束后,仍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底线,坚决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来源:桃源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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