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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第一起公益诉讼在津市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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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智  发布时间:2018-10-19 09:05:4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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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1日,津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某、余某某、陈某某、杨某某、刘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暨附带公益诉讼一案。

   该案是常德地区内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鉴于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大,津市法院以公众开放日形式,与津市检察院一同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商户代表及常德、津市媒体等100余人旁听庭审。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走进法院,近距离接触审判,了解法院工作,学习法律知识,同时主动开门纳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更好地改进法院工作,并有效引导广大群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增强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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