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澧县法院在服务项目企业、化解企业矛盾纠纷等方面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暖企”工作经验获常德市人大推介。
一、坚持能动司法与“一企一策”相结合,帮助企业合理规避风险。
澧县法院切实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针对辖区内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症下药”,提供“一企一策”的个性化服务指导,减轻经营风险。该院深入调查摸底,确定31家开展司法服务的重点企业,实行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分片包干联系制度,与企业领导、员工进行座谈交流。2017年11月至今,该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71余次,帮助企业审查完善合同33份,消除合同隐患54条,提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建议16条,邀请27名企业界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走进法院,旁听涉企案件庭审,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坚持快审快结与优先调解相结合,开辟涉企案件 “绿色通道”。
为有效减轻企业维权成本,澧县法院对涉及企业的各类纠纷,积极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等快速便捷的方式,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进度,同时发挥调解机制作用,最大限度的促使当事人和解,并妥善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2017年11月以来,该院审结的817件涉企案件中,调解撤诉410件,调撤率达50.18%。
三、坚持灵活执行与威慑机制相结合,努力兑现企业合法权益。
澧县法院采用灵活多样的执行思路,拓宽寻人找财渠道,兑现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依法运用对“老赖”型企业法人适用司法拘留、公布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威慑机制追究责任。严惩阻挠、干扰和破坏企业生产的违法犯罪,加大对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据统计,2017年11月至今,该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203件,其中办结申请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293件,占比达24.36%,执行到位标的8105.4876万元。对3名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被执行企业法人代表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将12名企业及其法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办结涉企违法犯罪案件4件,为企业追赃挽损20余万元。
四、坚持债务整理与营业整合相统一,通过重整挽救困境企业。
澧县法院注重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拯救功能,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挽救困境企业,最大程度释放破产重整的制度价值,确保重整后的企业不仅能化解债务负担,而且要恢复盈利能力。2017年以来,该院共受理破产重整案件4件,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1 件。其中,湖南某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但由于盲目扩张、经营环境的变化等原因导致企业融资困难、流动资金紧张,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澧县法院在收到盈成公司的重整申请后,通过向政府了解本县菜籽油加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结合盈成公司的资产状况、技术工艺、生产销售、行业前景等因素,裁定受理盈成公司破产重整案,目前,该企业在管理人的监管下,继续生产,正在引入新的投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