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5日在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廖具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紧扣“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005件,同比增加9910件,其中市中院受理8675件,同比增加1108件;结案52529件,同比增加7423件,审限内结案率99.6%,其中市中院结案7691件,同比增加519件,审限内结案率99.3%;全市法院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排名全省法院第二;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1.8%,化解积案287件,化解率居全省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前列。
全市法院共有21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评为“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津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桃源、澧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网站点击率、发稿量排名全国409个中院前六,微博影响力排名全省法院第二;武陵法院庭审直播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安乡法院张献文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市中院詹仕萍、武陵法院刘沫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突出个人”。
一、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为“平安常德”保驾护航。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6476件,其中办理刑罚执行变更案件2626件;判处罪犯4402人,判处10年以上刑罚104人。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摆在全院工作中心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力量配备,主要领导定期调度部署,严格执行政策法规,统一裁判尺度,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作恶一方等十一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6件378人,开展集中宣判活动11次。从12月10日起,市中院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文烈宏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涉案被告人25人,犯罪事实或违法行为60余起,冻结资产12亿余元。
严厉打击其他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绑架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840件。依法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676件,56人被判处10年以上刑罚,市中院审理何利宏等11名被告人制造、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氯胺酮1000余千克,其中4人被判处死刑。依法审结“酒驾”“毒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69件。依法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21件,市中院、安乡法院审理吴正戈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骗取贷款罪案。依法审结食品、药品犯罪案件7件,津市法院审结郭志春等32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110名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严格办理刑罚执行变更案件,强化案前调查、案中公示、案后回访,协助做好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参与“三联四大”“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干警进村入户3000余人次,张贴布告、公告34000余份,宣传法律,了解民情,掌握社情。
二、突出打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63件65人。
协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主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协助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保障监察调查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证据采信标准一致。建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审结纪委、监察委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协助查询有关人员任前违法犯罪记录。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审理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人。加大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审理相关案件14件16人,其中单位行贿案件7件10人。依法审理湘潭市委原副书记赵文彬受贿案;长沙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湘涛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湘电集团原董事长周建雄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湘电集团原总经理马甄拔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能志受贿案。
依法审理渎职犯罪。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依法惩处,审结相关案件6件11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人。
三、突出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始终坚持“基本解决执行难”不放松,努力解决“空调白判”。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6355件,同比增长34.1%,其中市中院执结1389件,同比增长146.7%;执行到位金额33亿元,同比增长139.1%。目前,第三方评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三个90%和一个80%”已全部达标。
激发内生动力。全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常务副院长、分管院长任正、副组长的“决胜执行难战役”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特别明确验收不达标的,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一律责令辞职。集中人力精力,两级法院共充实95名干警到执行队伍,推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的执行团队制,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办案。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列为重点突破,实行挂图作战、执行销号;对两万元以下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的案件,采取救济途径予以解决。创新执行手段,开通失信彩铃,推行律师调查令,探索执行基金救助、商业保险等全新途径,提升执行效果;加强“执转破”工作,办理“执转破”案件12件,化解个案1155件。加大惩戒力度,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21人次,以拒执罪移送46人,已判刑12人;先后将2973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平台、多途径曝光,共限制9063人次购买机票、高铁票,20人次被限制出境,646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依托外部合力。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合力解决执行难。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民事执行情况汇报,市县政府帮助解决执行基金646万元,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市委政法委出台《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召开全市执行联动推进大会,工作动态“周通报、月小结”。各区县市均成立了执行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全方位、大力度推进执行工作,市纪委、监察委和鼎城、安乡、澧县纪委、监察委、政法委等部门,约谈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推动作用明显。
强化科技助力。升级执行指挥中心,提升网络查控能力,全年通过该系统累计查询被执行人各类财产信息18万余条。推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在淘宝、京东等平台拍卖成交194件,成交额2.3亿元,溢价率12.3%。
四、突出服务“三大攻坚战”,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发挥审判职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化解重大风险。市中院出台23条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审理涉招商引资案件389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43件,助推常德品牌行动;审理涉金融、保险、小额贷款企业纠纷案件2783件,帮助清收不良贷款5亿余元;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871件,其中涉问题楼盘案件132件;审理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6件,涉案金额26.7亿元,市中院二审审结刘宁等1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会员162层12.9万人,涉案金额15.7亿元;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化解产能过剩,促进产业优化重组,全市法院共办理破产重整、和解、清算案件52件,资产总额达35.4亿余元,常德水星楼、湖南上水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稳步推进。
依法服务精准脱贫。强化司法服务,开展法官送法进农村活动,引导依法维权,为贫困户和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55万余元。审理涉扶贫产业开发、土地流转、农产品销售等案件2927件,审理挪用、骗取扶贫或惠农政策资金犯罪案件2件2人,参与化解扶贫领域矛盾纠纷38起。石门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护航生态旅游扶贫。精准开展对口帮扶,全市法院242名干警与743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结对,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市中院切实担负起后盾组长单位责任,帮助石门县所街乡柳家台村完成农网改造、自来水入户、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架设,建成村民活动中心、6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成立果业合作社,帮助262人脱贫退出。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审理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侵占湖泊湿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等刑事案件47件,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2件、行政案件26件,执结案件21件。开展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审理水资源污染、非法捕捞案件18件,用司法利剑保护绿水青山。
五、突出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始终坚持依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181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215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1件。
监督依法行政。“告官不见官”问题进一步解决,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增长7%,其中桃源、澧县达到100%。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案件46件。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工作模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原告主动撤诉案件占比14%。
支持项目建设。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裁定准予执行非诉执行案件154件,准执率71.6%。妥善化解沅江过江隧道、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环洞庭湖湿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集中整治等矛盾。临澧法院助力“公路治超”,执行相关案件45件;武陵法院多年保持非诉执行“零事故”,有力保障了重大决策顺利实施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加强法制教育。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全市法院干警为行政机关授课19次,并为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印制了依法行政“口袋书”,邀请行政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35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9份,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六、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始终坚持为民司法,增强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强化诉讼服务。建设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10个,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接待群众20余万人次。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全市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5503件。推行网上预约立案、电子送达、视频接访,探索微信、短信等便捷送达新方式,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完善审判执行联络站290个,开展巡回审判376场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保护民生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处理离婚、赡养、继承等案件,制裁家庭暴力行为,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403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理侵权纠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等案件3730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依法快立、快审、快执“三农”案件4120件,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802万元。
扩大司法救助。按照责任包保到位、法制教育到位、依法纠错到位、困难救助到位的要求,努力化解信访积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既维护法律权威,又彰显司法关怀,对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确有困难的41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04万元。
七、突出建设高素质队伍,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始终坚持改革促活力、严管树形象,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警队伍,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保障能力。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将党支部建在庭上,市中院建立智慧党支部15个。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开展“队伍作风建设集中整训”等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办案能力建设。开展“精业务、补短板”活动,举行技能比武,强化业务培训。面对繁重任务,广大干警勇于担当,直面矛盾,市中院毛业东、安乡法院蹇斯发等6名干警累倒在工作一线,石门法院刘志平等12名干警遭受暴力伤害,市中院卜玉平等法官被当事人跟踪威胁,但他们无怨无悔。
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改革配套力度,全市遴选第二批员额法官9名。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院庭长带头办案成常态,审执结案件21485件,占结案总数的40.9%。深化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桃源法院5个速裁团队审理案件1643件,平均审理周期仅6天。扎紧审判权力的制度“笼子”,明确各类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重点案件提请监督制度,明确类案带头人98名,专业法官会议“会诊”疑难案件3800余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2件,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陈某某宣告无罪。
优化基础保障。加强“两庭”建设,切实改善诉讼条件,汉寿法院审判法庭、德山人民法庭投入使用,鼎城、桃源、临澧法院审判法庭主体工程已完工,可望明年投入使用。数字法院系统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建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5个系统,法官办案更加便捷,当事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
八、突出“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始终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行使。
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围绕“严格公正司法,助推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环境优化”主题,深入开展“暖企”行动,上门征求意见建议,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指导,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全年共审理涉企业民商事案件7007件,涉案标的额97亿余元;执行涉企业案件5171件,实现企业债权15亿余元。鼎城、汉寿、石门、安乡等法院服务中联重科等重点企业发展,审结案件492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亿余元。采取重点案件及时评查,主动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抽查评查方式,共评查各类涉企案件1.1万余件。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全年办理交、转、督办案件和代表建议案共12件,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结果。拓宽代表联络渠道,通过上门征求意见、邀请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见证执行、编发工作短信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1090人次。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力度,全市620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043件,普通程序参审率达95%,鼎城法院实行“坐班制”,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通报年度工作情况,市中院聘请7名特约监督员。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5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自动推送案件流程节点短信,让诉讼参与人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程。开展“万案大公开”活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41776份,开展庭审视频直播1412场。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37场,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送法六进”活动,积极落实“送法进校园”三年活动计划,全年共有46所学校9000余名师生聆听法官授课。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从队伍建设方面来看,编制基数少,2012年全市法院共有编制1175个,到目前为止,减少39个。人员招录难,特别是基层法院、偏远法庭问题更加凸显,近三年全市法院计划招录公务员152人,实际只招录121人。人员缺口大,按照审判团队人员1:1:1配置,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别缺少101人和68人。素质仍不优,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业务能力不高,影响了办案质量。办案压力大,员额法官人均办案达到127件,许多干警处于亚健康状态。队伍不稳定,职业尊荣感不强,近年来全市法院共有28人辞职。从审判监督方面来看,各类主体权责不一致,边界未厘清,科学性还不强。在员额法官负责的情况下,如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尚处于探索之中。从基层基础方面来看,“两庭”建设进展不快,目前处于省以下财物统管过渡期,旧债难化解,临澧、桃源、鼎城法院审判庭建设未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法庭建设差距更大。从司法环境方面来看,说情、打招呼等现象仍未杜绝,信访不信法、暴力抗法等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与困难,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的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按照整体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的目标,深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更加优良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实现新突破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扣“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依法审判,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惩“保护伞”;加大财产刑判罚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严格适用减免缓刑,依法从严惩处;组织集中宣判活动,营造强大声势。严惩职务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为“廉洁常德”和“平安常德”建设保驾护航。助推综合治理,对刑事审判中发现的制度缺失、隐患风险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以案说法,坚持预防在前,教育在前,管理在前,打早打小。
二、在依法服务实体经济上实现新突破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三大攻坚战”,贯彻“六稳”方针,审理好各类涉企案件,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重点保护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坚持依法保护,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依法支持;坚持能动保护,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建议;坚持平等保护,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纠纷案件,依法支持合理诉求;坚持全面保护,全方位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坚持实质保护,发挥破产审判功能,推动建立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坚持及时保护,开辟绿色通道,提高诉讼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在建立执行常态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六个结合”总思路,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把强制执行与规范执行结合起来,既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零容忍,又要坚决防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行为;把依法惩戒与司法关怀结合起来,探索建立执行救助基金,救助困难当事人;把健全制度与应用科技手段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借助信息化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升级;把解决执行难与解决“执行不能”结合起来,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社会的手段,解决“执行不能”问题;把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与动员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推动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和综合治理大格局。
四、在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上实现新突破
加大依法监督行政力度,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由鼎城、澧县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对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依法予以公告、罚款、拘留或建议行政处分。强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力度,提高合法性审查效率,依法推进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
五、在建设高素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精业务、补短板”活动,着力提升法院干警专业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从优待警,最大限度地激发干警的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法院队伍。
六、在深化司法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提高司法改革整体效能。深入推进办案组织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外部争取,内部挖潜,配齐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完善审判执行团队配套;实行司法权扁平化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和司法行政质效。实施好人民陪审员法,切实提高参审率。深入推进办案运行机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完善法官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登记制度,确保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深入推进办案监督机制改革。健全审判管理责任机制和惩戒机制,重点出台院庭长监督管理办法,做到放权不放任。
七、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加强“两庭”建设,确保在建的3个基层法院审判法庭2019年全部投入使用。纳入“十三五”规划的人民法庭建设抓紧施工,力争2020年全面完成任务。加强审判联络站点建设,健全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决,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质升级,推进科技法庭建设,打造“智慧法院”,进一步为法官办案助力,为群众诉讼减负。加大对基层法院的支持指导力度。建立人才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为基层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有效稳定基层队伍。
八、在主动接受监督上实现新突破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们将自觉接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严格的监督。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对市委的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议案、交转督办案件,严格责任,件件落实。对“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取得新的进展。将加大覆盖力度,健全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实现代表联络全覆盖,在良性互动中提升司法公信。将加大整改力度,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在整改上下真功,在建制上做文章,决不能让同样的问题反复发生。将加大公开力度,依托四大公开平台,拓展广度与深度,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了解司法、理解司法、助推司法。将加大报告力度,定期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接受领导与监督,同时加强与政府、政协、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