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12月28日下午,在刚刚闭幕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具之作的2018年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据了解,2018年,常德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紧扣“公正廉洁司法、案结事了”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005件,同比增加9910件,其中市中院受理8675件,同比增加1108件;结案52529件,同比增加7423件,审限内结案率99.6%,其中市中院结案7691件,同比增加519件,审限内结案率99.3%;全市法院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排名全省法院第二;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1.8%,化解积案287件,化解率居全省法院、全市政法系统前列。
全市法院共有21个集体和6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市中院被评为“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津市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桃源、澧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中院网站点击率、发稿量排名全国409个中院前六,微博影响力排名全省法院第二;武陵法院庭审直播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安乡法院张献文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市中院詹仕萍、武陵法院刘沫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突出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