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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严惩黑恶犯罪,298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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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左龙 汪韦韦  发布时间:2019-04-03 15:46:32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329,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1298人,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其中,中央扫黑办督办的文烈宏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文烈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省扫黑办督办的胡文科等2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胡文科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常德市两级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任务,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据了解,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截至今年329日,常德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11560人,一审审结71298人,二审审结635人。由于案件受理时间主要集中在去下半年,今年审判任务将更加繁重,为此两级法院抽调精干力量,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加强业务培训,按照“深挖根治、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的要求,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取得更大成果,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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