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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严惩黑恶犯罪,又有22人被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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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鑫  发布时间:2019-10-15 14:53:06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

被告人


常德法院网讯     1015上午,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常德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恶案件集中宣判活动,22名罪犯受到法律严惩,3名罪犯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鼎城区、澧县、汉寿县、桃源县4家法院共宣判6件恶势力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参与旁听。其中,澧县法院审理的陈良仿等6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案,主犯陈良仿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全案6名被告人被处罚金合计15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赌资29万元;澧县法院审理的谢浩博等6人聚众斗殴案,谢浩博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两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汉寿法院审理的王艺等3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窝藏案,主犯王艺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168842人,审结143641人,96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涉恶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是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举措。以办案成果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政治、使命和责任担当,奋力攻坚克难,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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