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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津市法院:战疫情!执行办案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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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智 左龙  发布时间:2020-02-20 09:52:46 打印 字号: | |


村委会的地被承租方霸占着,地上物也未处置,导致土地不能再次租赁。219日上午,津市法院执行局一行三人来到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负责人商讨土地腾退事宜,让这1000余亩集体土地物归原主。

20156月,农某某公司向津市市金鱼岭街道大关山村委会租赁集体土地1000余亩,双方约定租赁费。截止20194月,农某某公司尚欠大关山村委会2017年部分和2018年租赁费。大关山村委会于2019222发出催告函,主张解除土地租赁关系,并告知农某某公司自行处理地上物。农某某公司知晓后未对此作出回应。大关山村委会于20194月起诉至津市法院。该院判决农某某公司腾退返还占用的大关山村委会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202018,因农某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大关山村委会向津市法院申请执行。

因该地关系到1200余名农民的切身利益,虽然现在还处于疫情期间,该院执行法官在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微信联系后,经过慎重考虑谋划,决定去现场实地勘察标的物。219日下午,该院执行法官邀请津市林业局专业人士一同前往大关山村委会评估待移除的林木。之后,和金鱼岭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详细讨论研究了土地腾退的相关事宜。

疫情虽在,但司法服务永不退缩,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帮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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