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至21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市中院“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黄天伏等一行,先后到桃源法院、澧县法院和临澧法院督导检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
督导组先后听取了三家基层法院今年以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开展情况,并参观了桃源、临澧法院新的审判、办公大楼,还听取了黄天伏同志联系点法院—澧县法院的全面工作情况汇报。
督导组对三家基层法院今年活动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三家基层法院高度重视,把活动开展和审判职能充分结合,采取了有效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亮点与特色纷呈,如桃源法院联合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印发多元解纷方案,并挂牌成立了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澧县法院加大人民调解平台的应用,成功调解涉企案件139件;临澧法院在县经开区设立“法官工作室”等等。
针对三家基层法院的活动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活动、总结好经验,督导组分别给出了相关建议。最后黄天伏强调,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围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护企”“暖企”专项行动、案件质量评查等重点,将活动开展与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推进,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院工作方案,抓紧查漏补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深入挖掘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亮点,突出法院特色,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