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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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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12 08:52:36 打印 字号: | |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7日在常德市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张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6295件,结案6594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7%。其中市中院受理7930件,结案792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2%;员额法官年人均办案138.1件。共有28个集体和8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0余项工作经验被省级以上报刊、网站等媒体推介。市中院、武陵、桃源法院和王猛案一审团队、文烈宏案执行团队被评为“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集体”,鼎城、临澧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涌现出了卜玉平、戴小军、姜业涛、张旭升、朱敏等一批省级以上审判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一、加强刑事审判,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常德”建设。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067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克服疫情造成的提审难、开庭难,涉黑恶案件一审审结319件,二审审结111件,结案数居全省第一。依法从重惩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358人,判处财产刑18.91亿元。全力办好大要案,审结王猛、贾红、李克明等8件央督、省督案件,王猛涉黑案在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文烈宏涉黑案被编入最高院典型案例汇编。注重“打伞破网”,审理“保护伞”案件11件。积极参与行业综合治理,发出司法建议42份。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依法严惩,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32件,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882件,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578件。市中院审结全国影响较大的“滴滴车司机遇害案”。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畅通协调沟通渠道,审结职务犯罪案件58件。对罪行严重的职务犯罪依法严惩,市中院开庭审理了省直机关工委原副书记周松柏受贿案。严厉打击“微腐败”“小官巨贪”,桃源法院审结该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原股长邓平受贿案。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2562件。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市法院为1228名被告人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指定援助律师。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488件。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有序运转、社会和谐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431件。

服务疫情防控。落实依法防控要求,疫情期间采取“云审判”、网上远程开庭审结案件526件。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依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妥善化解涉企劳动纠纷案件752件。石门法院裁定解封破产酒店,春节期间集中接收湖北籍旅客,支援疫情防控;鼎城法院建立“院银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走出经营困境。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全市法院累计提供志愿者服务1100余人次,走访居民940余户,协助排查和劝导居民2万余人次。

助力“三大攻坚战”。依法化解重大风险。审理金融纠纷案件1405件,维护金融安全;加强柔性司法,慎用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保障精准脱贫。落实落细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政策,审结涉扶贫领域案件332件,为经济困难农民缓、减、免诉讼费。市中院圆满完成石门县所街乡迎驾垭社区对口扶贫任务。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常德法院·环保沅澧行”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行为,审结案件165件。市中院成立驻市生态环境局法院联络室;武陵、桃源、澧县、临澧等法院审结非法捕捞野生动物、水产品刑附民公益诉讼案7件;石门、汉寿法院审理的2件案件入选最高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护企暖企专项行动,市中院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26次,实地走访调研中联重科、金帛化纤、德成建设等企业60次。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52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妥善化解涉企合同纠纷3000余起。市中院促成广东奥园投资管理集团与湖南炳屹建筑集团合同纠纷案达成调解,避免企业因查封陷入破产。推进府院联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1件,综合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鼎城法院以7亿元成功网拍“德江南”破产财产,促使项目重现生机。

促进社会和谐。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家庭幸福和谐。妥善处理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5668件,调撤率达58.13%;津市法院“家事和”工作经验获最高院肯定;制裁家庭暴力行为,发出人身保护令8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28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探索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改革,出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一适用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审结相关案件2730件。积极参加“护薪”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审快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严惩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12场。

三、加强行政审判,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把握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56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552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件。

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立案登记制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依法审结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379件。采取“审前沟通、审中协调、审后疏导”工作模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原告主动撤诉案件同比上升25.88%。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加大对行政权的司法监督力度。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澧县法院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5%,工作经验获最高院推介。通过分析研判,总结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原因,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6份。

依法支持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对重大项目工程、生态环境整治等提供司法服务保障。对依法征地拆迁给予司法支持,妥善办理棚户区改造、园区建设、交通跨越等类型行政案件24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妥善办理平垸行洪等涉环境整治案件45件。

四、加强执行攻坚,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共执结案件23534件,执行到位金额35.51亿元。

推动构建综合治理大格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难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与智慧常德、信用常德云平台对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信息建设。鼎城、安乡、临澧、汉寿等法院先后出台文件,积极构建“综治网格管理+执行”工作模式,基层综治网格员共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628人,顺利执结案件252件。

集中精力攻克执行难题。针对涉黑恶犯罪、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全市法院共执结涉黑恶案件527件,执行到位14.73亿元;执结涉民生案件2202件,执行到位1.25亿元;执结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1359件,执行到位3.27亿元;执结涉民营中小企业案件2721件,执行到位5.25亿元。市中院在执行中综合施策,依法支持安乡县政府收回珊珀湖水面养殖使用权。

加大失信惩戒威慑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469人次,罚款599人次,刑事制裁35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936例,限制高消费12596例,872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汉寿法院执结的熊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刘某因担心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子女高考,主动履行应还债务15万元

五、加强司法改革,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坚持以司法改革为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便民诉讼服务。坚持“便民、高效、智能”原则,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完善“智审、智执、智服、智管”,让群众打官司更便捷。大力推广“云审判”、远程视频庭审、智能语音庭审、智能文书编写、网络查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等网上办案应用,推进审判执行办案信息化。推广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湖南移动微法院”“司法送达平台”,共开展网上立案2709件,平台调解案件15632件,网络送达184612次,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强化“零距离”服务群众,石门、安乡等法院开展巡回审判292场次。

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站式多元解纷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诉源治理和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加强“三调”联动,联合政府有关部门成立物业、医疗等多个专业调解委员会。依托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86个,推动“无讼社区”建设。整合社会力量,市中院开展老法官特邀调解,武陵法院推行律师调解,桃源法院探索“五老解纷”“五长联席”特色调解。完善诉调对接,确保矛盾纠纷引得出、导得入,办理司法确认案件668件。开展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231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83.19万元,其中市中院办理2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14.5万元。

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职责。积极推广应用类案检索机制,帮助法官总结审判经验,促进裁判尺度的统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年”活动,实行主要绩效指标月通报、季督导、年总结。加强对基层法院业务指导,出台民商事审判业务指导意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随案评查与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随案评查率达100%。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理速裁案件16312件。健全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工作衔接机制,津市法院“四点聚焦+靶向对表”工作经验获省高院肯定。落实新型审判团队建设指导意见,培养“专科医生”式员额法官,市中院设立破产专业审判团队。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着力从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整改党委政治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坚持“四个纳入”。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创满意保发展”思路,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让初心在公平正义上闪耀。市中院大力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队伍的政治素养明显提高,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得到贯彻落实。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的划时代意义,扎实开展学习培训。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暨人民法庭工作(培训)会议,研究讨论民商事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参加全国法院“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市中院马桂芳、王婉婷编写的案例获二等奖。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全市法院组织法官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活动6次。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整治,落实任职回避规定专项清理。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全市法院涉嫌违纪违法立案调查12人。

七、加强公信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将审判权置于监督之下,完善接受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落实人大常委会重要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认真组织法官履职评议工作。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6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表示满意。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交办、督办件3件,期限内均已办结。拓宽代表联络渠道,通过上门征求意见、邀请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485人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检察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2次,审结抗诉案件18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13件。

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及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完善“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开展网络庭审直播17559场,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全方位公布法院动态、多渠道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仍持续高位运行,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加大,诉源治理亟待深化。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仍需进一步完善,推进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还需要继续下功夫。三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规范化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队伍管理的能力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少数干警办案效率意识不强、质量不高,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五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违法闹访、网络恶意炒作抹黑法院、诽谤法官等情况时有发生,法官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落实。对这些问题与困难,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关键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开展“高质量司法服务年”活动为主线,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推进“三高四新”战略、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

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精准发力。严格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涉邪教犯罪,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黄赌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强合同执行、破产重整和解、中小微企业案件审理,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严惩“三农”领域各类犯罪,加强金融、环境资源等案件审判,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在司法为民上要有新拓展

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为民意识,规范文明服务,坚持“诚心、热心、耐心、细心”服务,勇于担当。强化便民举措,将人民法庭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建到群众家门口。加大利民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涉民生案件审理力度,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人等群体权益,完善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兜牢民生底线;依法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升育民成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民法典》“五进”宣传活动,让法治走进群众心里。

三、在执法办案上要有新提升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监管机制,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注重效率提升,强化审判管理,坚持绩效定期通报督导;严格审限管理,实行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建立积案清理长效机制。注重质量提升,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强化“四类案件”监管;以数字法院管理系统为支撑,实现法官办案全程化管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注重公信提升,继续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深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人民群众打开监督司法的通道。

四、在司法改革上要有新突破

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不断创新完善司法体制机制,着力打造一流智慧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类案强制检索,严肃错案责任追究,做到放权不放任。深化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工作站职能,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深化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面实现诉调对接、诉前简案、立案速裁团队实体化运行,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助推法院工作跑出智慧“加速度”。

五、在队伍建设上要有新气象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努力推动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政治建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业务强警,继续开展“精业务、补短板”活动,不断加油充电,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坚持从严治警,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深入开展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坚持从优待警,将法官权益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惩治恶意抹黑法院、诽谤法官等行为,不断优化法官依法履职环境。

六、在接受监督上要有新举措

坚决贯彻执行市委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行报告工作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有关法律执行情况。推行活动常态化,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提高依法审判能力和水平。推行联络方式制度化,拓展两级法院代表委员联络室职能,完善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协助调解、见证执行;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在审判活动中的监督机制。推行问题整改高效化,健全归口交办、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交办、转办、督办案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决定,扛起使命担当,锐意进取、苦干实干,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深入推进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推动常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文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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