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指出,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以及省属监狱、戒毒所,从2月底开始,6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4个月左右;第二批为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从8月开始,10月底基本结束,时间为3个月左右。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务求取得实效。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而审判权则是由法官代表法院具体行使的,也就是说人民法官是代表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者,其廉洁自律意识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正司法能否落到实处,决定着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全力投身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忠诚、干净、担当、清廉的法院人。
一、充分认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重要性,不断提高干警廉政意识
(一)充分认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环节。近几年来,党中央对廉政工作非常重视,惩治的决心越来越大,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多次作重要讲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司法机关也严肃查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一批官员纷纷受到了法律处罚。我们应该看到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决心,看到廉政工作在社会反响强烈,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二)认真汲取教训,提高自身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在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公正廉洁执法放在首位,切实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廉政工作形势仍然是很严峻的,在我们法院系统有个别干警甚至领导干部经受不住诱惑,滥用了手中的权力,玷污了法官的形象,他们有的受到纪律处分、有的被判刑入狱,昔日的法官,近日的罪犯,巨大的反差,使我们感受到了他们违法违纪后追悔莫及的痛苦。因此我们要认真汲取教训,慎用手中权力,算好人生中的“政治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提高自身的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一是从强化思想入手,筑牢防线。在果断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治本不在于查处了多少领导干部,不在于采取了高压态势,主要在于干警具备正确的思想,在种种诱惑下,道德防线不被突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政治学习,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不能流于形式,要做到真正的入脑入心,学到真本领,要用先进的思想和人物事迹勉励自己,要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经常为自己敲响警钟。二是从规范行为入手,廉洁自律。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是我们法院每一名党员干部,每一名法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和法官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自重、自律、自省,保持共产党人和人民法官的浩然正气。三是从勤政廉政入手,勤于奉献。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同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反腐倡廉工作将贯穿改革、建设的各个阶段,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社会正义的捍卫者一定要经常修炼自身的行政道德和职业道德,以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法官要摈弃“不想事、不谋事、不干事”的懒散作风,养成“想正事、勤谋事,干实事”的良好作风,心中所想的事业多了,贪欲自然也就少了。四是从汲取教训入手,警钟长鸣。上个月,我们观看了《问心》警示教育片,我们要结合这些典型案例,常念贪欲之害,汲取反面典型教训。古人云“贿随权生,祸从欲起”,对于我们手握权力的人来说,“贿赂”就像影子一样跟着你,“贪欲”就像绳子一样绊着你,一念之差,心念一动就会犯下错误,为此,我们必须严格自律,警钟长鸣,尤其是我们每一名法官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对纪律和法律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戒惧之意,自觉约束其业内外行为。
二、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廉洁司法观念深入人心
周强院长多次强调要抓反腐倡廉教育,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目前,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不强,办不好案;有的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不高,不好好办案;极个别干警政治、业务素质都不高,不能办案;个别干警大局观念和廉洁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情形,吃、拿、卡、要等行为还时不时在个别干警身上体现出来。司法能力和为民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要密切联系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思想根源,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育,自觉引以为戒,真正在教育活动中有所触动,有所感悟,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警惕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坚定性。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不放纵贪欲,加强道德修养,不贪图享乐,谨慎处事,不超越底线。
(一)把群众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要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群众矛盾,保障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需求。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开展巡回审判,降低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推进审执公开,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提高社会对裁判接受和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把秉公办案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主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放在充分运用和发挥审判职能上,加强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增强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实行案件质量差错通报制度,对二审发改案件和再审改判案件采取通报制度。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审限审批制度。
(三)把廉政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通过警示教育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干警廉政制度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的能力,时时检点自己的司法行为是否规范,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将法院队伍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切实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廉洁司法
作为法院人,我们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一)知敬畏,牢固树立廉洁观。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用廉洁的标准,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人。要敬业负责担当,把精力集中在事业上、工作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存戒惧,始终保持警觉性。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和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有关要求,自觉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工作用车、福利、开支等规定,开源节流,精打细算,埋头苦干,坚决杜绝奢靡、浮躁、贪占之风。
(三)守底线,持之以恒抓作风。要严守作风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作风情趣,对家人多约束、多提醒,在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四)明责任,切实守好责任田。我们法院人都要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不仅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还要管好庭里的干部,决不能只抓业务不抓廉政。每位党员要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忠诚、干净、担当、清廉的法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