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法院太子庙法庭庭长刘淑珍先进事迹材料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刘淑珍曾举起右手庄严宣誓,这么多年来她也一直是这么做的。
刘淑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汉寿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太子庙法庭庭长。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她成功调处和审理了众多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被誉为妇女儿童的保护神,并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孕妇法官不辞劳苦调纠纷
工作中,刘淑珍一直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竭力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2015年7月,已身怀六甲的刘淑珍承办了黄某某等4人医疗损害纠纷案。1986年8月14日,4原告同一天在乡卫生院接受输卵管结扎手术时,医务人员将消毒医用酒精作为麻醉剂注入体内实施手术,造成4人手术切口都部分软组织大面积感染并坏死,最终造成4原告留下创伤性疤痕。事故发生已近三十年,4原告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赔偿。刘淑珍法官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发生时间久远,原告难以收集证据,但损失确实存在的情况,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尽管刘淑珍挺着大肚子行动很不方便,但她还是与同事一起多次前往当地乡政府和卫生院与他们领导进行沟通,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组织双方在一起协商,功夫不负有心人,乡卫生院最后终于同意给4原告一定的赔偿款,并当场兑现。拿到赔偿款后,4原告紧握住刘淑珍的手,感动得泣不成声。由于连续多天的劳累,刘淑珍此时感觉身体很不舒服,被紧急送往医院休养。闻讯赶到医院的丈夫握住她的手,眼中充满爱怜的同时,也不乏埋怨。
发出汉寿首份“人身保护令”
身为一名女法官,刘淑珍有她耐心细致的一面,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不怕困难与麻烦、敢想敢干。2016年5月的一天,刚休完产假不久的刘淑珍办理了汉寿县人民法院的第一起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家住汉寿县太子庙镇的王某和李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结婚已有十多年,育有三子,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冲突,王某经常因情绪失控殴打李某某。今年5月,王某再次因家庭矛盾殴打李某某致其受伤。隐忍多年的李某某终于鼓起勇气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妇女的人身安全保护刻不容缓,在受理案件后,刘淑珍迅速与同事到当事人家中了解相关情况。她详细了解了申请人陈述的相关事实和出示的证据,适用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时间发出了汉寿首份人身保护令。拿着法律文书,申请人李某不再忐忑不安,夫妻二人也在刘淑珍的调解下和好,双双一同外出务工。一天的忙碌回到家后,嗷嗷待哺的孩子早已哭闹得声嘶力竭。婆婆由于心痛孙子,有些许埋怨。身心俱疲的刘淑珍一想到李某的婚姻在她的努力下破镜重圆,觉得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
心细如发辨真伪
严谨好学的刘淑珍不仅精通法律知识,还在日常审判中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审理了多起疑难案件。现在一提起刘淑珍法官,当事人杨某就会感激得泣不成声,杨某说如果不是刘法官识破王某证据作假,她也许就会被迫偿还王某莫须有的6万元债务。2016年2月24日,刘淑珍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王某(男)提供了被告杨某(女)亲笔签名的借条和录音、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汇款明细以证明被告杨某欠付王某借款6万元。但被告杨某否认借条的真实性,辩称其是在2013年6月左右,通过微信认识了远在拉萨务工的王某。后经王某介绍杨某只身前往拉萨工作。因为需要费用,便找王某借了11000元。不料在杨某抵达拉萨后,王某便以需要办理暂住证为由,要求杨某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签名,所以借条上的字只有签名是杨某的亲自书写,其他的内容杨某根本不知情。而且王某提供的关于催讨杨某还款的录音是因为王某将钱借给了别人不好给老婆交代,所以找到杨某要求杨某帮其圆场说借了王某的钱。整个案情显得扑朔迷离。此时的刘淑珍刚为人母,为了查明真相,作出公正的判决,加班加点的阅读案卷,反复的细听录音资料,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合理使用要求当事人到庭陈述规则。王某虽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但对于王某多次借款的情况,代理人无法详细陈述,事实难以查明。所以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王某未亲自到庭的情况下,刘淑珍决定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并要求王某亲自到庭参加诉讼陈述相关事实,告知其不到庭的相关诉讼风险,王某不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还恶语相向、甚至威胁刘淑珍。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刘淑珍审理发现王某提交的催款录音与借条记载内容存在多处矛盾之处。根据王某的陈述,借条主文是由其妻子书写的,但在形成于借条之后的录音中,王某的陈述是其妻子不知道杨某借钱的事情。最终,她排除了杨某亲笔签名的“借条”的真实性,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后,杨某感叹道“我本来以为我自己肯定输了,连我自己都没认真听过录音,没想到刘法官如此细心发现了问题,非常感谢您还我公道。”
深入基层化纠纷
刘淑珍法官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她一直遵循“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工作原则,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参见群众座谈,坚持巡回审判工作,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平台。2019年9月,刘淑珍法官便带着庄严的法徽来到了毛家滩回维乡永安村,在菜园子里巡回审理了一起有点特殊的离婚案件。被告何某先天聋哑,且从没有学习过哑语,也不识字,给开庭审理造成极大不便。承办法官经过综合考虑,建议被告何某委托其伯母担任审判代理人,以达到帮助沟通的效果。“房子,你们离婚要不要分房子?伢,小伢有没有?”法官刘淑珍又是比划、又是画简笔画,搞清楚了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和平调解了此案。乡邻们都给法官举起了大拇指:“这样为群众考虑的法官,应该点赞!”该案经法官主持达成了调解,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刘淑珍法官又做起了现场普法的工作,增强了老百姓们的法律意识,村里有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刘淑珍法官也是一一回复。“家门口的法院”不仅方便了老百姓解决了诉讼纠纷,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也让群众们切实地感受了司法的公正与公平。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裁判,该案被《人民法院报》、《法制周报》、《常德晚报》等各大媒体相继报道。
2019年以来,刘淑珍共承办案件769件,这几年间有多少日夜在加班连刘淑珍法官自己本人也记不清了,心中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更及时地将一份公正的判决送到当事人手中这便是刘淑珍法官不辞辛劳的缘由。这就是刘淑珍,一个在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案件中把女性具有的耐心、细致、认真、热情、细腻优势充分运用到案件审理中,竭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优秀青年女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