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法院网讯 7月15日上午,常德市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表彰大会在常德中院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标志着该项竞赛活动圆满拉下帷幕。
经过两天的激烈角逐,全市法院共有39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分别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其中3人将按程序被授予“常德市五一劳动奖章”,8人被授予“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11人被授予“常德市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武陵区法院、安乡县法院获得优秀组织奖。
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立新,常德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黄贵,共青团常德市委员会副书记罗岗,常德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徐宏波,常德中院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以及获奖选手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常德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饶南丙主持会议。
会上,常德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迎春宣读表彰决定,荣获组织奖的单位代表和一、二、三等奖、优胜奖以及获得荣誉称号的选手先后登台领奖。
张经伟在讲话中指出,常德市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活动是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业务水平的一次大检阅,更是新时代常德法院队伍综合素质的一次集中展示。他代表市中院党组向获奖选手和单位表示了祝贺,向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他强调,全市法院要以此次竞赛为契机,按照“五新法院”建设总要求,为广大干警打造业务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培训等活动,不断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此次竞赛由市中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举办,全市法院从事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代表91人参赛。此次竞赛围绕案件审理、法律适用和政策运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整理归纳、庭审记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案件审查与法律文书制作、刑事审判业务笔试、模拟法庭纠错、专业知识答辩等多个环节激烈角逐,一批优秀刑事审判干警脱颖而出,将组队代表常德法院系统参加全省第二届审判业务(刑事审判)技能竞赛。
表彰名单
一、优秀组织奖
武陵法院、安乡法院
二、员额法官优秀个人
一等奖(1名)
汉寿法院 刘思琴
二等奖(3名)
汉寿法院 戴清娟
安乡法院 陈 艳
武陵法院 印 捷
三等奖(4名)
安乡法院 母茂生
鼎城法院 夏 霜
鼎城法院 艾泽栋
津市法院 黄 芳
优胜奖(5名)
鼎城法院 庄伏云
武陵法院 孔源源
石门法院 罗 莉
津市法院 姜业涛
石门法院 陈 林
三、法官助理类优秀个人
一等奖(1名)
市 中 院 文惠良
二等奖(3名)
市 中 院 龚诗琴
市 中 院 汪韦韦
临澧法院 朱星霖
三等奖(4名)
鼎城法院 吴钟杰
市 中 院 李 翔
市 中 院 单飞龙
汉寿法院 杜 程
优胜奖(5名)
石门法院 季赣湘
石门法院 钟 婧
桃源法院 刘慧君
桃源法院 何 娟
澧县法院 谭 灿
四、书记员类优秀个人
一等奖(1名)
武陵法院 裴训芳
二等奖(3名)
安乡法院 王明兴
桃源法院 戴旭林
武陵法院 郭丽萍
三等奖(4名)
武陵法院 吴 杰
安乡法院 彭 莉
汉寿法院 金 天
澧县法院 王雅馨
优胜奖(5名)
桃源法院 黄 政
石门法院 田容久
澧县法院 侯海燕
市 中 院 胡亚兰
市 中 院 涂静波
五、授予荣誉称号
1.汉寿法院刘思琴、市中院文惠良、武陵法院裴训芳,由常德市总工会按程序授予“常德市五一劳动奖章”;
2.汉寿法院刘思琴、武陵法院裴训芳、汉寿法院戴清娟、安乡法院陈艳、市中院龚诗琴、市中院汪韦韦、临澧法院朱星霖、安乡法院王明兴,由共青团常德市委员会授予“常德市青年岗位能手”;
3.汉寿法院刘思琴、市中院文惠良、武陵法院裴训芳、汉寿法院戴清娟、安乡法院陈艳、武陵法院印捷、市中院龚诗琴、临澧法院朱星霖、安乡法院王明兴、桃源法院戴旭林、武陵法院郭丽萍,由常德市妇女联合会授予“常德市巾帼建功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