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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与市人社局、市仲裁院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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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瑾瑜 吴伟麟  发布时间:2022-10-21 17:37:27 打印 字号: | |

常德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建设,统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标准和尺度,着力营造稳定、公平、和谐的劳动法治环境,10月20日上午,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天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唐炎军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唐炎军介绍了过去一年劳动仲裁案件情况,阐述了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杨晋介绍了全市法院去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总结了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现出的新特点,结合具体案例着重分析了裁判与仲裁结果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市中院、市人社局、市仲裁院、武陵区法院、鼎城区法院、武陵区仲裁院、鼎城区仲裁院相关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就有关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各方充分交换意见、提炼分歧、归纳总结,并就有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伟指出,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推动劳动仲裁部门与各级法院的有效交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促进仲裁与诉讼优势互补,是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劳动仲裁与法院的司法审判都能通过具体案件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矫正作用,要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具体案件事实出发,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兼顾劳动者与企业的双方利益,努力做到平衡双方法益。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天伏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劳动人事争议的审判工作。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的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二是要坚持依法审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同时考虑当前形势的变化。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准确把握有关司法政策;改进审判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事求是,既要保护劳动者作为弱势方的权利,又要考虑当前形势变化,兼顾企业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三是要及时沟通协调,妥善解决裁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裁审双方要做到信息互联互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同心合力,努力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中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人社局和仲裁院的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走深走实,为统筹促进企业发展与维护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常德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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