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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恋爱冲昏头  不当得利终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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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锋  发布时间:2022-11-07 15:19:28 打印 字号: | |

恋爱中的男女偶尔会失去理智,不自觉掉入“温柔”漩涡。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新洲法庭成功审结一起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

2021年初,熊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了刘某并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恋爱期间,应刘某多次要求,熊某通过银行向其转账近4万元。2021年底,两人分手,熊某多次要求刘某返还该钱款,遭到刘某拒绝,后经熊某多次催讨,刘某皆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付,熊某遂将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男女之间为增进感情而进行的合理消费活动如送礼物、看电影、请吃饭等,以及交往中的小额金钱给付,均为男女相处正常、必要的支出,不应附加法律上的任何负担。在本案中熊某的给付行为以结婚为目的,系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现结婚无法实现这一解除条件已经成就,故刘某取得该财产没有合法依据,应当予以返还。最后法院判决,刘某向熊某返还大额转账部分3万元,对熊某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发展恋爱关系,应当真心诚意,切忌物欲熏心、目的不纯。以钱财衡量感情、借感情获取钱财或感情掺杂过高钱财,均有悖公序良俗,不仅带来沉重经济负担,而且助长攀比、欺骗等不良社会风气,应当摒弃取缔。

 
来源:津市法院网
责任编辑:常德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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