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治新闻
众力并 万钧不足举——用心用情用法化解行政处罚争议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2-20 14:54:56 打印 字号: | |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12月14日,澧县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宗因卫生许可超过期限、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等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件。案件承办法官团队驱车100余公里前往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对案件予以调解,在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引导下,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鼎城区卫生健康局在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鼎城区某商务宾馆存在《卫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经营期限、从业人员黄某在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情况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等违法行为。2022年2月17日,卫生健康局认为该宾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行为,对其相关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合并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宾馆对该处罚决定不服,遂向澧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团队认真阅卷,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找准案件突破口,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发挥团队智慧,推动双方进行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在调解中,承办法官团队一方面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耐心向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和说理,使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依法向卫生健康部门说明行政处罚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考虑到经营者在疫情期间经济收入受到一定影响,又能主动承认错误,系初次违法,从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及维护经济发展角度综合考量,应当给予原告从轻处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将罚款数额变更为1.4万元。

近年来,澧县法院行政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持开拓创新的姿态、坚定革故鼎新的意志,坚持依法“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息诉止争”的原则,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始终将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着力点”,督促提升行政主体执法服务水平。同时在新冠疫情下维护经济和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体现了行政执法的温度,力争让当事人“法懂、理明、气顺”,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用心用情用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澧县法院网
责任编辑:常德中院网站管理员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