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练就“火眼金睛”的我们,躲过了“康帅博”,躲过了“雷碧”,却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会栽在山寨槟榔上。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曹某找到他人购买印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槟椰包装袋,然后从长沙市某大某市场采购散装槟椰籽和封装机等工具,将槟榔籽封装在印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槟椰袋中,后将封装好的槟椰在长沙市、娄底市、邵阳市、常德市等地区进行批发销售。
2022年5月,鼎城区公安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长沙将曹某抓获,并在其长沙家中和车上查获已封装好的假冒注册商标槟椰共826包,价值27240元,查获散装槟椰籽5.02斤,查获假冒槟椰袋3865个。
经鉴定,查获的槟椰袋子和封装成品槟椰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商标均在有效保护期内。
另查明,曹某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槟椰以来,其非法经营数额为10余万元,非法获利不少于8万元,在侦查阶段退缴了违法所得1.5万元,并退赔了常德地区2名店主购买假名片槟榔的款项共计6800元,剩余违法所得58200元未交出。
法院判决
鼎城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他人相同的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有坦白、认罪认罚、拒不交出剩余违法所得的情节,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对其剩余未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对查获的侵权产品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在生活中制假售假的行为很多,此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该案是鼎城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缩影之一,彰显了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行动。
法官提醒,注册商标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如果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下,涉及企业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商标保护和维权:一是当事人自行协商;二是行政保护,即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三是司法保护,即直接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