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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召开2024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培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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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04 08:55:32 打印 字号: | |

22月25日至27日,常德中院召开2024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培训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总结成绩,分析形势,开展培训,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建,党组成员、副院长谢迎春,副院长蒋晓玲,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管勇出席会议。9个区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分管院领导以及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培训)。

2月25日下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建主持开班仪式。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出席并讲话。张经伟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高院精心指导下,全面深化新思想武装、新发展引领、新知识支撑、新机制保障、新作为司法“五新”法院建设,民商事审判战线同志积极发挥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群众权益、助力社会治理等职能作用,在全省、全市都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肯定。民商事审判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和期待,“做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强调,一是要强化政治意识,精准把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形势任务。要对标对表决策部署,深刻认识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能动理念,时刻坚持问题导向。二是要落实“做强”要求,奋力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现代化。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服务创新绿色发展,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锻造过硬民商事审判队伍。三是要建强“神经末梢”,全面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要严格落实创建标准,精准发挥职能功效,发挥指导人民调解职能,全面搞好综合保障。

2月26日,谢迎春结合全市民商事审判的工作实际,对过去三年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着重强调了当前推进民商事审判现代化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与思维,并对当前推进民商事审判现代化必须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孙元清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实务研讨》为题、民二庭副庭长邓志伟以《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的思维方法——以合同纠纷为重点》为题进行了精彩授课。

2月26日晚,省高院民一庭业务指导组组长胡翔俊就如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了授课,其他参会人员就民商事审判业务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

2月27日,市中院民一庭张利、民二庭肖丕国、民三庭钟玲、民四庭廖泽轩分别就劳动争议、担保纠纷案件审理、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以及交通事故案件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授课讲解。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杨晋、民二庭庭长肖丕国、民三庭庭长程金明、民四庭庭长龚哲羲分别通报分析了2023年发改案件情况并安排部署条线审判工作。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奋力推进民商事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五新”法院建设,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常德建设、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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