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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曾东楼来常调研
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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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18 09:59:38 打印 字号: | |


3月14日,湖南高院副院长曾东楼一行到常德市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并在常德中院召开座谈会。常德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德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车世忠等陪同调研,常德、岳阳、益阳中院分管副院长、民一庭庭长及常德部分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法庭庭长参加座谈会。



当天上午,调研组一行前往武陵区法院德山派出法庭调研,实地察看了法庭在线调解室、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涉企纠纷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代表委员工作室等场所,详细了解执法办案、队伍管理、诉源治理建设等,并与法院干警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基层干警生活情况。调研组一行充分肯定了德山法庭枫桥式经验的工作机制和亮点,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加强府院联动,构建“1+1>2”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座谈会上,常德、岳阳、益阳中院分别汇报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常德部分基层法院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湖南高院民一庭副庭长覃开艳进行点评并提出工作建议,民一庭庭长孙元清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经伟对省高院领导来常德调研和兄弟法院交流经验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大家要树立信心抓创建,认清差距、明确方向,交流经验,相互提高;要只争朝夕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走深走实;要主动作为见成效,锚定先进目标,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曾东楼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理解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充分认识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中央、省委、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导向。要以创促建、以创促化、以创促治,加快基层法院和网格人民法庭建设,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三是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要立足地方特色,做好基础硬件升级,优化人员配置,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法庭品牌,善于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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