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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职级干部等调整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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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4-10-12 08:30:00 打印 字号: | |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管职级干部等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张经伟:负责全面工作;联系指导石门县法院工作。

郭  建:分管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林业审判庭、执行局、行政装备科、督察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国家安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养老诈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专项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武陵区法院工作。

谢迎春: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和人民法庭指导、涉军维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金融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澧县法院、安乡县法院工作。

刘昌松:主管纪检监察组。

祁圣友: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庭、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救助委员会和司法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利剑护蕾、依法治市等专项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津市市法院、临澧县法院工作。

蒋晓玲:分管立案庭、司法技术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鼎城区法院工作。

管  勇:主管政治部,分管司法警察支队、工青妇工作和意识形态、乡村振兴、文明创建、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汛抢险等专项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指导汉寿县法院、桃源县法院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除分管工作外,应履行好“一岗双责”,负责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刘  智:协助郭建同志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伟丞:协助谢迎春同志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聂  龙:协助祁圣友同志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招军:协助祁圣友同志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进山:协助郭建同志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院负责联系指导县市区法院工作的院领导,是联系中院党组与基层法院的一个桥梁,其职责为:传达贯彻党组意图,了解反映基层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中共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41012日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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