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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中院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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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6 18:12:05 打印 字号: | |

12月5日,市档案局依据《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等规定,对市中院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省一级”进行复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建出席评价会。复查评价专家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市中院相关负责人就档案工作在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开发利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汇报指出,市中院持续加大投入,加强档案基础建设,严格执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等各项制度,同时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进程,为法院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复查评价专家组认真听取汇报后,实地查看了档案库房、阅档室、中心机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新扩建档案室等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检查了各门类档案的存放、收集、整理、交接等工作,并对法院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公文单套归档管理系统操作进行了指导。专家组对市中院在档案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努力与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一致认为,市中院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利用高效,符合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同时对进一步规范文书、科技、会计、照片类档案的保管期限,加强档案安全防范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经综合考评,市中院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一级”复查。

下一步,市中院将以此次复查评价为契机,虚心接受复查评价专家组的意见与建议,持续深化档案规范化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使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常德中院
责任编辑:范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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