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异地追击,为当事人追回百万欠款。
李某、陈某与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李某、陈某需支付中联重科设备租赁费14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陈某未按约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双方多次达成执行和解,均以李某、陈某违约告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24年11月,执行干警在郴州等地发现被执行人身影,于是火速赶往郴州,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李某仍以经营不善没钱偿还欠款为由拒绝履行,针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执行干警释法析理,同时强化执行威慑,被执行人最终一次性当场支付了149万元。
此次异地执行行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石门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